迷走,不是伯牙、子期知音难觅的怅然,而是人在心途迷失了方向,忘了来时的路,失去了出去的方向。阿福只身从农村来到城市,只有初中毕业,身体非常单薄,只能找点比较轻的体力活干。他到了一家保洁公司,主要工作就是擦玻璃,公司管食宿,每月工资300元。他很满足,干起活来十分卖力。
有人问来阿福:“你这么小,为什么不在家上学,出来受罪*这点*?”他说:“我家里穷,父亲瘫了,母亲种地,家里没*供我上学,我文化太低,能有这份工作已很满足了,每月还能给家里寄点*呢。” 阿福在这家保洁公司一直擦玻璃,他的同事换了一批又一批,有的甚至刚做三四天就因为嫌薪水少、干活脏走了,他一直坚守着这个位置。整整五年,他已经是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,这座城市里的写字楼、宾馆、商场他几乎都去服务过多次。
他工作一如既往的卖力,一丝不苟,很多顾客还点名要公司派他过来,他简直成了公司的形象代言人。人们都知道阿福,他和他的服务对象成了熟人和朋友。有**,有个新来的女孩问他:“听说你擦了五年的玻璃,每月只挣300块*,为什么不换个工作呢?”他笑笑说:“会换的。”有**,人们熟知的擦玻璃工突然消失了。几天后,一家快餐店开业了,**就是擦了五年玻璃的他。
快餐很适应城市的快节奏,竞争自然异常激烈,而他的快餐店却很快打开了局面。原因很简单,阿福在擦玻璃的五年,走遍了每个写字楼、宾馆、商场,结识了里面的人,五年擦玻璃的表现已经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当他的快餐店发展到整个城市的角落,资产逾千万时,认识阿福的人无不感慨地说:“这位**曾擦了五年的玻璃。”问他如何从一个擦玻璃的打工仔开快餐店,并在众多实力雄厚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时。
阿福只说了一句:“因为我曾为人擦过五年的玻璃,并且擦得很好!”